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0—0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
议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表决
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 年度报告全文》第
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等有关章节。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9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2020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 年度拟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8 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形式的融资,申请期限均为 2020 年度。同时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结合
具体情况对相关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通讯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