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0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㈠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莹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租赁业及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芳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定为 50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 320
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不包含代垫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184 万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税费和代垫费用。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资料,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㈡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㈢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