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415 深市 渤海租赁


首页 公告 渤海租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渤海租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7

渤海租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景然先生持有公司 75,000 股股票。王景然先生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王景然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无私奉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景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810268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传真:010-59782368

    电子邮箱:jiawei-wang@bohaileasing.com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佳魏先生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佳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1-2327723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传真:0991-2327709

    电子邮箱:xd_ma1@bohaileasing.com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附简历:

    王佳魏,男,1986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 2012 年起先
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 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 2014 年起担任渤海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中心经理。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