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0-01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发来的《关于终止实施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计划的通知函》,经海航资本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对公司股票的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海航资本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为履行大股东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增持公司股票,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增持期限为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六个月,即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止。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7 日起停牌。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内幕交易,海航
资本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向公司发送《通知函》,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渤海租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后的四个月内。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实施,
增持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
因海航资本与相关质权人操作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海航资
本分别于 2018 年 8 月至 10 月、2019 年 1 月至 2 月被动减持了持有的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海航资本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公司股票,导致海航资本客观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
计划,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短线交易,海航资本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向公司
发送《通知函》,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不违反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情况
下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期限再次延期 12 个月,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2018 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2018 年 6 月 14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3 月 5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披露 的2017-202、2018-007、2018-094、2018-096、2018-106、2018-230、2018-231、2019-016 号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 24,123,000 股渤海租赁股票,占渤海租赁总股本 0.39%,具体明细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股数 占总股 交易均价 增持金额
本比例 (元/股) (元)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1,690,000 0.35% 5.71 123,927,505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433,000 0.04% 5.52 13,440,337
合计 24,123,000 0.39% 5.69 137,367,842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因海航资本与相关质权人操作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2018年 8 月至今,海航资本持续被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海航资本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公司股票,导致海航资本客观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同时,海航资本根据其外部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运转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海航资本已深刻认识到本次因被动减持导致未能完成上述增持承诺给渤海租赁和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向渤海租赁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分别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川先生、马伟华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股东
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根据其外部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运转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增持渤海租赁股份计划,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海航资本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计划的通知函;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5.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