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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5 深市 渤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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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关于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等签署SEACO SRL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9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5-05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等签署SEACO SRL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事项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租赁”)、GlobalSeaContainersLtd.(以下简称“GSC”)与GlobalSeaContainersTwoSRL(以下简称“GSCII”)、SEACO SRL分别于2013年9月15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 2014年7月11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天津渤海收购GSCII所持SEACOSRL 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10,000万元;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须在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相关股权已于2013年12月27日过户完成)60天内完成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如未能在60天内完成支付,GSCII同意给予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 400天的宽限期,即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在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460 天内,向GSCII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对宽限期内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计利息。
    二、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与GSCII及SEACOSRL各方协商,就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收购GSCII所持SEACO SRL100%股权之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期限事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主要内容如下:各方确认,如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在股权交割日起60天内向GSCII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GSCII同意在原400天宽限期基础上给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增加 365天的宽限期,即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在2013年9月15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且标的
股权过户手续完成825天内,向GSC2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该宽限期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不加计利息。对未支付部分的股权转让价款,从宽限期结束之日起第二日到实际支付之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计利息。
原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GSCII及SEACO SRL于2013年9月15日签署的
《股权收购协议》、2014年7月11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期限的约定不再执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签署相关文件。
    三、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经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9人,实到8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