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4-05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等签署SEACO SRL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事项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香港渤海
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租赁”)、Global SeaContainers Ltd.
(以下简称“GSC”)与Global SeaContainers TwoSRL(以下简称“GSCII”)、
SeacoSRL于2013年9月15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天津渤海收购GSCII
所持SEACO SRL 的100%股权,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10,000万元。
根据2013年9月15日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天津渤海、香港
租赁、GSC须在《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且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相关股权已于
2013年12月27日过户完成)60天内完成剩余人民币3,875,981,612.38元的支
付,如未能在60天内完成支付,GSCII同意给予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 120 天
的宽限期,即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在标的股权过户手续
完成180 天内,向GSCII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对宽限期内未支付的股权转
让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计利息。
现上述宽限期即将到期,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在
股权交割日起180天内向GSCII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与GSCII及SEACO SRL各
方协商,就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收购GSCII所持SEACO SRL100%股权之股
权转让价款支付期限事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确认,如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在股权交割日
起60天内向GSCII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GSCII同意给予天津渤海、香港租
赁、GSC 400天的宽限期,即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在2013
年9月15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且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460天内,
向GSCII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宽限期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不加计利息。
若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在上述宽限期内支付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的,对未支付部分的股权转让价款,从宽限期结束之日起第二日到
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或其指定第三方实际支付之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计利息。原天津渤海、香港租赁、GSC、GSCII及SEACO SRL
于2013年9月15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期限的约
定不再执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签署相关文件。
三、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经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9人,实到9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