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3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6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5日-8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10年8月5日15:00至8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7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宋小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12人,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5578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953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60423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每项议案现场表决方式均为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
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 交易对方
同意650654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5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该
议案获得通过。
1.2 拟置出资产
同意650654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5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该
议案获得通过。
1.3 拟置入资产
同意650654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5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该
议案获得通过。
1.4 定价依据
同意650541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3
%;反对3179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9%;
弃权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该
议案获得通过。3
1.5 过渡期损益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6 人员安排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7 发行股票种类与面值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8 发行方式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9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10 股份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同意649964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14
%;反对3729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4
议案获得通过。
1.11 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同意650530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3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98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0%。该
议案获得通过。
1.12 发行数量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13 锁定期安排
同意6501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17
%;反对35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4%;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14 上市地点
同意6501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17
%;反对35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4%;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1.15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650627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3066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7%;
弃权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该
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5
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6464520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61
%;反对30082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6%;
弃权611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3%。该议
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
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
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646479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61
%;反对3008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6%;
弃权609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3%。该
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等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
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646479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61
%;反对3008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6%;
弃权609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3%。该
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股东大会同意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
约收购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
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646479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61
%;反对3008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6%;
弃权609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3%。该
议案获得通过。6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7636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06%;反
对312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2%;弃权60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62%。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