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ST英特 公告编号:2003-00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03年2月28日,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49%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为9,148.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91,483,000元人民币),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过户手续亦已办理完毕。
2003年3月24日,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徐旭青律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实施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结果的法
律意见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