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安丰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桂园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为:
“*ST 沈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7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之规定,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沈阳机床 指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2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通用技术集团 指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
沈机集团 指 名前)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更名后)
普通车床 指 主要用车刀在工件上加工旋转表面的
普通机床
主要用钻头在工件上加工孔的普通机
普通钻、镗床 指 床和主要用镗刀在较复杂工件(如箱
体)上镗孔的普通机床
按加工要求预先编制的程序、由控制
数控机床 指 系统发出数字信息指令进行工作的各
类机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沈机 股票代码 0004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沈阳机床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安丰收
注册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142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142
公司网址 http://www.smtcl.com
电子信箱 smtcl410@gt.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天右 林晓琳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电话 024-25190865 024-25190865
传真 024-25190877 024-25190877
电子信箱 smtcl410@gt.cn smtcl410@gt.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243406830Q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 无变更
的变化情况(如有)
2003 年 9 月 30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上市公司
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269 号)批准,沈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 司持有的发行人 18,554.4503 万股国家股划归沈阳工业公司持有。此后沈阳工业公司成为公
况(如有) 司第一大股东。
2006 年 12 月 12 日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划转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74 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国资产权 2008-751 号)文件,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行政划转方式受让
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14,240.74 万股国家股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工
业公司垫付对价 281.12 万股的追索权,以上两项合计股份 14,521.86 万股。2008 年 11 月 26
日,上述划转完成登记过户手续(由于公司 2007 年实施 10 送 1 转增 5 的股利分配政策,实际
行政划转 23,234.98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16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 01 破申 14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
裁定受理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按照法院批准后的破产重整草案权益变
动完成后,沈机集团不再持有沈机股份股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沈机股份 505,042,344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9.99%,通用技术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885,753,003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42.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