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 沈机 公告编号:2022-6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
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6 人。其中董
事长安丰收现场参会,董事吴春宇、董事张旭、独立董事袁知柱、独立董事张黎明、独立董事王英明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安丰收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付月朋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付月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付月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哈刚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哈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84,035,944 元变更为人民币
2,064,746,603 元 , 总 股 本 由 1,684,035,944 增 加 至
2,064,746,60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安丰收、张旭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安丰收、张旭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安丰收、张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安丰收、张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付月朋先生: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通用技术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付月朋先生在控股股东子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辽宁中医药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哈刚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