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 沈机 公告编号:2020-2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公司股票 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修改为“*ST 沈机”,股票价格
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2019 年 11 月 16 日, 沈阳中院裁定
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19 年 12 月 31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沈阳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但由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沈机”,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41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2、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沈机”;
3、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410”;
4、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因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继
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战略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以机床为主业,努力提升产品档次,
打造面向国家重点核心行业领域需求的高端精密机床和智能化、自动化装备,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主业逐步做强做优做大。
2、聚焦细分市场,满足行业需求
公司将与渠道代理商等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获取订单,一方面全力推进量大面广通用型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化定制需求,从行业、区域、产品、销售等多个维度渗透细分市场,打造具备“专精特新”特色的智能化、自动化装备。
3、聚焦主导产品,推动技术进步
公司将在数控车床和加工中心等主导产品上持续发力,对标国际先进企业,研发制造新产品,快速投放市场以形成新的增长极。
4、聚焦内部管理,推动管理提升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控,细化全面预算,增强风险防范,努力做到“质量上追求零缺陷,成本上节约每一分钱,效率上节省每一秒钟”,以“高质量、低成本、快周转”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5、聚焦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着力改变粗放管理模式,把改革创新作为激发高质量发展潜能和动力的根本手段。推进制度改革,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施人才建设工程,彻底激发每一
名员工的积极性和活力;强化创新驱动,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入手,推进开源节流,迅速扭亏脱困,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25190865
传真号码:024-25190877
电子邮箱:smtcl410@smtcl.com
邮政编码:110142
通讯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