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 019-12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股份”或“公司”)现有总股本 765,470,884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转增合计918,565,060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投资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出资受让沈机股份部分转增股票,最终预计持有沈机股份 505,042,344 股股票,占转增后总股本的 29.99%;转增剩余的预计413,522,716股股票全部用于清偿沈阳机床对普通金融债权人的债务。上述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实际划转为准。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做除权处理。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4、转增股本上市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19 年 8 月 16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
阳中院”或“法院”)作出(2019)辽 01 破申 14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9 年11 月 13 日、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2019 年 11 月 16 日,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 01 破 18-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沈阳中院作出的(2019)辽 01 破
18-4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辽 01 破 18-4-1 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本次重整以现有总股本 765,470,884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合计918,565,060股,总股本扩大至 1,684,035,944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
投资人通用技术集团出资受让沈机股份部分转增股票,最终预计持有沈机股份 505,042,344 股股票,占转增后总股本的 29.99%;转增剩余的预计 413,522,716 股股票全部用于清偿沈阳机床对普通金融债权人的债务。通用技术集团及每家普通金融债权人受让的沈阳机床准确股票数量以中登深圳分公司实际划转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转增股本上市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做除权处理。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沈阳中院作出的(2019)辽 01 破
18-4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辽 01 破 18-4-1 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 918,565,060 股股票,其中 505,042,344 股股票将登记至通用技术集团证券账户,255,532,225 股股票将登记至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其余因债权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提供接收股票的证券账户、债权暂未确认或债权未申报而预留的偿债股票等合计157,990,491 股股票将提存至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根据本次重整计划约定,提存的股票如属于因债权人未按规定领受而提存的,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满 3 年,若债权人仍不领受则视为放弃领受。所提存股票在处置变现后将所得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六、股本变动表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21,500 - 3,121,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62,349,384 918,565,060 1,680,914,444
股份总数 765,470,884 918,565,060 1,684,035,944
七、费用安排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产生的费用由沈机股份承担。
八、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联系电话:024-25190865
九、备查文件
1、(2019)辽 01 破申 14 号、(2019)辽 01 破 18-2
号、(2019)辽 01 破 18-4《民事裁定书》及(2019)辽 01破 18-4-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