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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云鼎科技: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加 1 名非独立董
事和 1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由 9 名增加至 11 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拟增选王立才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选钱旭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增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立才,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现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历任临沂矿务局古城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山东省邱集煤矿副矿长,临沂矿务局邱集煤矿党委委员、矿长,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副局长,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楼煤矿党委书记、矿长,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党委书记、矿长,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装备部副部长兼海外事业部副部长、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纪委委员,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王立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500股,除在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旭,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徐州)计算机系计算机教研室主任,中国矿业大学(徐州)计算机系主任助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学院计算机系副主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总支书记)兼副院长,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全国高协组织教材研究与编写委员会委员,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钱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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