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79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4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数量为 518,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9.7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4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5,325,189.42 元(含交易费用,具体以证券公司交易清算结果为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价格上限 44.4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前五个交易日
(2022 年 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11 月 14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6,633,577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1,658,394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委托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