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该事项的情况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二、我们在事前对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
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王作全 王迪迪 亓昭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