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李瑞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李瑞雪先生拥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瑞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增加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作全 王迪迪 亓昭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