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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1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84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林吉芳女士的通知,获悉林吉芳女士拟申请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公告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吉芳女士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即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则相应的截止时间顺延),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2000万股至3900万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003%-1.956%)公司股份。
    后由于增持期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及避免信息披露敏感期交易,林吉芳女士未能2018年8月1日前完成增持计划。为了更好的实施增持计划,林吉芳女士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顺延4个月,即增持计划于2018年12月1日前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吉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32,7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9%,累计增持金额2400万元。截止目前,林吉芳女士累计持有公司股份4,161,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三、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因

    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及避免信
息披露敏感期交易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市场流动性持续偏紧,林吉芳女士融资渠道受限,未能及时筹措增持资金,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近日,受政策松动鼓舞,融资渠道逐步放宽,林吉芳女士正积极协调筹措资金,以尽快推进增持计划,但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

    受上述客观因素及后续市场环境与制定增持计划时发生了重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林吉芳女士未能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从主观意愿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林吉芳女士希望继续履行增持承诺,完成增持计划,现申请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从2018年12月1日延长至2019年6月1日,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则相应的截止时间顺延)。

    四、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基于上述原因,为继续履行原增持计划,林吉芳女士拟申请将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于2019年6月1日前实施完成(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则相应的截止时间顺延)。除此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须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林吉芳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