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3-004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
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
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 年度签署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 年度签署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拟收费 75 万元,内控审计拟收费 30 万元,
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续聘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情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鉴于其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