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1-039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
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议案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议案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议案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不低于 1 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候选人如下:
(1)董事候选人
①非独立董事
许铁良、刘连勇、孟宪莹、赵亮、杜以宏、李守清
②独立董事
杨之曙、朱龙、郑石桥
(2)监事候选人
许佑君
(3)职工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韩永彬、宋文臻担任职工监事。
上述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逐一对上述候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
意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并认为:提名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提名人和候选人相关信息及法律法规,各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见公司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公司第十届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全 文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纲要》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利于更好的激励、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履行诚信、勤勉的职责。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驻地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对象拟定为截止 2021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1-041 号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中,第 1、2、3、4、5 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 1 项表决通过是第 4 项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若第 1 项表决未通过,则第 4 项表决结果不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许铁良先生,1963 年 9 月生,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中国香港籍。曾于胜利油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油燃气,代码:00603.HK )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兼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拿大 BACCALIEU 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连勇先生,1974 年 9 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天津滨海中油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泰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泰州中油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燃气事业部、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孟宪莹女士,1973 年 6 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国籍。历任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赵亮先生,1981 年 5 月生,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籍。历任中石
油管道局一公司团委副书记兼工会办公室副主任,西气东输金坛储气库管道建设项目部综合部部长,中石油管道局华东办事处主任助理,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秘书,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泰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泰州中油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
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NG 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杜以宏先生,1975 年 1 月生,金融学硕士,中国籍。历任山东胜利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董事会秘书处主管、团委书记、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行政总监,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EO 兼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守清女士,1971 年 10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中国籍。历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之曙先生,1966 年 9 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籍。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经济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微观结构、银行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计量学。
朱龙先生,1954 年 1 月生,硕士生学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中国籍。
历任胜利油田临盘采油厂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临盘采油一矿党委书记,胜利油田局办副主任、接待处处长,中国石油党组纪检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副专员,中国石油审计中心党委副书记、书记、主任,中国华油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4 年退休,现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龙先生在石油行业长期从事经营管理和监察工作,有较好的企业管理和审计监督经验。该候选人持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9,734 股。
郑石桥先生,1964 年 9 月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籍。历任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审计科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兼任江苏隆盛科技股份公司、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方法,发表论文 400 余篇,
出版专著 10 余部,完成国家级课题 3 项(重点课题 1 项),省级课题 4 项。
三、监事候选人
许佑君先生,1961 年 12 月生,大学学历,中级经济师,拥有律师资格,
中国籍。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总法律顾问,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总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候选人持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 51,000 股。
以下为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韩永彬先生,1975 年 3 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东明石化集团有
限公司技术员,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职员、天然气事业部运营部经理、工程技术中心主管、安全与运营中心运营经理、高级经理,彭泽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监,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监。该候选人持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000 股。
宋文臻女士,1980 年 1 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国籍。历任鲁能网
络信息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主管、高级经理,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提名人及候选人提供的信息和声明,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
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有关候选人在简历中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外,其他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除在本资料中披露的任职或关联关系外,候选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