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1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62,750,915.73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224,897,373.10 元,母公司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1,020,679.23 元(含
加西贝拉分红 5,378 万元),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2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5,675,220.61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条的要求,“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结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征求股东意见的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95,995,9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 139,199,195.80 元。剩余金额转入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39.31%,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2.98%。2022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将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