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1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机制
暨 签 订补充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 元名义对价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2亿元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或“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受让交易完成并办理工商登记后,公司向母基金进行同比例出资,参与由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金融机构及四川长虹或长虹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母基金,成为母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有 13.33%份额。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长虹集团、四川长虹、金融机构及长虹集团或四
川长虹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 15 家合伙人签署《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和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合
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基金投决会委派机制及修改合伙协议事项的议案》。为提高母基金投资管理效率,保障投资人权益,根据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对母基金出资占比情况,全体合伙人同意对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机制进行调整。
(二)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长虹集团、四川长虹、金融机构及长虹集
团或四川长虹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 15 家合伙人签署《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合伙协议第三十五条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三名委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三名委员。
现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委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出资子公司共同委派三名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三名委员”。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母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签署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决议;
2、《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