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21-054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铸公司”或“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含自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华铸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流动资金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39 号]文核准,长虹华意以 2017 年 5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559,623,953 股为基数,按 4.69 元/股配股价格,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配售 2.5 股发行股份。本次配股发行共计配售 136,372,026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 639,584,801.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565,414.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6,019,387.8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17CDA40238]。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产业配套升级项目中电机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两套离心浇铸机、冲床、退火炉、模具及附属设施项目不再实施,将相应资金变更用于投资压缩机铸
造件项目建设,并新设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配股募集资金-产业配套升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设立子公司华铸公司,作为长虹华意铸造项目建设主
体。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将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投资华铸公司缴纳其注册资
本金,主要用于压缩机铸件项目设备及与设备相关的材料采购。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说明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自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铸造项目生产设备采购款,但因华铸公司为新成立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尚在建立中,无法通过授信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进度款。为保障项目进度和效率,公司拟预先从公司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设备款,然后华铸公司再将应由募集资金项目承担的金额归还至公司账户。
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该募投项目设备预付款
13,610,700.00 元。公司拟从华铸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等额提取上述金额转至长虹华意流动资金账户。该操作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后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本公司需同华铸公司与设备销售方签定三方合同(或补充协议),根据相关合同(或补充协议),铸造项目建设部门按项目建设进度定期编制募集资金使用支付计划,并按资金计划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铸造项目款支付时,由铸造项目建设部门填写支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即办理本公司承兑支付或持有票据背书转让支付。
3、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铸造项目款项的 5 个工作日内,逐
笔从华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等额资金到公司流动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4、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承兑支付铸造项目资金明细表,并于次月 5 日前报送保荐机构代表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新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新公司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华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自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为其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其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华铸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华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长虹华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长虹华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