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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4 深市 长虹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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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配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5-16

股票简称:华意压缩    股票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7-035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HUAYICOMPRESSORCO.,LTD.

                    (景德镇市长虹大道1号)

                        配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七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配股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9,623,95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5股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总数量为139,905,988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

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在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全部可获配股份。

     二、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配股采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如果控股股东四川长虹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给已经认购的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制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研究和分析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者现金分红方案低于本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抵御风险以及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满足现金分红的需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前述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不包含理财产品、衍生品等短期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同时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孰低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决定现金分红在单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和净利润增长速度与股本扩张规模相适应。

    4、股本扩张对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在合理范围内,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调整或变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在相关调整或变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八)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九)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机制,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孰低原则)。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征求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最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073.23万元,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97%,占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95.19%。(四)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将当年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未分

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将扣除现金分红后的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本公司还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冰箱压缩机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虽然进入门槛和行业集中度较高,但行业内企业相互竞争激烈。在国内冰箱压缩机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的大背景下,中小压缩机生产厂商生存压力加大,中低端压缩机产品竞争激烈,虽然高效、变频等高端压缩机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需求,但大部分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压缩机企业对下游冰箱行业议价能力不高。与此同时,新的国家能效标准的实施对压缩机的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客户对压缩机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发展,按产销量计,公司已经连续四年位居全球冰箱压缩机行业第一位,但若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并作出积极应对,公司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市场地位被取代的风险。

    (二)业务单一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冰箱压缩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冰箱压缩机的销售。冰箱产业是冰箱压缩机的直接下游行业,其景气程度将直接影响本行业的供求状况。近年来,随着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刺激政策陆续退出和房地产受调控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冰箱在内的家电产品产销量增幅出现一定回落。若未来冰箱行业持续调整,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公司存在配股当年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冰箱压缩机企业,产品除了向青岛海尔、海信科龙、美菱电器等国内知名企业销售外,还出口至博世西门子、伊莱克斯、惠而浦等国际品牌家电企业的全球生产基地。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出口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