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6-074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配股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议案》、《关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配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配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假设本次配股方案于2016年11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配股募资额为6.57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配股股份登记日的所有股东均参与此次配售,且本次配售数量占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59,623,953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68,887,185股;
(4)本次测算以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496.89万元)为基准,并分别按照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金额的+20%、+10%、0%、-10%、-20%的幅度测算2016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增长幅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相同。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15年度现金分红之外(2015年度现金分红已于2016年7月1日实施完毕)的影响。
(7)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6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2016.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未考虑本次配股) (考虑本次配股)
(一)假设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下降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8,496.89 14,797.51 14,797.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23,886.48 236,841.08 302,541.08
总股本(万股) 55,962.40 55,962.40 72,75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2644 0.2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2644 0.2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2% 6.42% 6.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二)假设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8,496.89 16,647.20 16,647.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23,886.48 239,020.03 304,720.03
总股本(万股) 55,962.40 55,962.40 72,75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2975 0.2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2975 0.2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2% 7.19% 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三)假设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5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8,496.89 18,496.89 18,49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23,886.48 241,198.98 306,898.98
总股本(万股) 55,962.40 55,962.40 72,75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3305 0.32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3305 0.32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2% 7.95% 7.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四)假设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8,496.89 20,346.58 20,346.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23,886.48 243,377.93 309,077.93
总股本(万股) 55,962.40 55,962.40 72,75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3636 0.35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3636 0.35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2% 8.71% 8.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五)假设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8,496.89 22,196.27 22,196.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23,886.48 245,556.88 311,256.88
总股本(万股) 55,962.40 55,962.40 72,75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3966 0.38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5 0.3966 0.38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2% 9.46% 9.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注:
1、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股本总额;
2、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扣除非经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