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404 深市 长虹华意


首页 公告 华意压缩:关于出让29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华意压缩:关于出让29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6-14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08-033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29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08年度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出售29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08年5月17日证券时报。
    按照景德镇市政府2008年6月2日第28次常务会议精神,2008年6月12日,本公司(乙方)与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本公司拟将位于新厂东路28号景土国用[2004]第0264号、[2006]0240号共195,211.56平方米(约293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统称"该宗地")以21,668.68万元的土地补偿价格交由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本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当事人情况介绍
    1、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住所:景德镇市昌南大道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方朋高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举办单位: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收购储备存量或新增集体土地,为拍卖土地做好前期工作。
    与本公司的关系:甲方与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同属景德镇市政府控制。
    2、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
    土地证号 座落 用途 面积
    景土国用[2004]第0264号 新厂东路28号 商业 90,626.90平方米
    景土国用[2006]第0240号 新厂东路28号 商业 104,584.60平方米
    合计 195,211.50平方米
    该宗地为公司主厂区用地,系景德镇华意电器总公司(以下简称"华意电器")用于抵偿对本公司的欠款而转让至本公司。其中:景土国用[2004]第0264号土地于2004 年12 月通过司法调解而转让给本公司;景土国用[2006]第0240号土地是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与华意电器签订的《以资抵债协议书》于2006年底转让给本公司。
    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列入无形资产核算,截至2008年5月31日,上述两宗地及其附着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账面原值 已摊销价值 账面净值
    景土国用[2004]第0264号 7288 636 6652
    景土国用[2006]第0240号 10033 390 9643
    土地附着物 5081 484 4597
    合计 22402 1510 20892
    2、拟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情况
    该宗地已经为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和景德镇市城市信用社的贷款提供了抵押,抵押贷款总额约为1.13亿元,公司将与进出口银行、城市信用社协商解决转让中的相关问题。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移交收储前,需要解除抵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有偿收储乙方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储补偿价格按商业基准地价即797元/ m2,折合53.13万元/亩,合计15558.36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款6110.32万元,该宗土地收储补偿价款总计21668.68万元。
    (2)本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首批土地收储补偿价款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65,000,000)给乙方。该宗土地挂牌交易完成全部土地移交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将剩余土地收储补偿价款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151,686,800)支付给乙方。
    (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景土国用(2006)第02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收储;在甲方支付首批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将景土国用(2004)第02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协议生效时间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3、协议的其他条款
    (1)该两宗土地挂牌交易完成后,为支持乙方经营发展,甲方同意乙方在2008年12月前交付景土国用(2006)第0240号地块,在2009年6月前交付景土国用(2004)第0264号地块。
    (2)甲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有偿收回乙方该两宗土地使用权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前,甲方只能将该两宗土地用于挂牌交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和设置权利限制。
    (3)土地移交前由乙方结清该两宗土地发生的相关费用。土地移交前发生在该两宗土地内的任何权属争议和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该两宗土地移交时,其地上附着物全部由甲方拆除平整,乙方须腾空并保留附着物完好移交。
    
    五、有关本次土地收储的其他安排
    本次土地收储不涉及人员安置等问题,也无其他安排。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款项主要用于公司扩能和战略搬迁。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主厂区位于景德镇东市区,政府已将其规划为商业用地,该宗地不适合再进行大规模工业投资,也不便于生产物流的组织,该宗地的商业用地性质,使得财务摊销费用负担过重,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业绩,也不适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按照《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景德镇市总体规划(2002~2020)》的统一安排,以及公司扩能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的主厂区将退城进郊从市区整体搬迁至高新区。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4.4%,且能用于融资的资产都已全部用于抵押融资。鉴于公司扩能和战略搬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必要尽快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以推动公司扩能和战略搬迁,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2、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影响
    本次交易,将不会对公司2008年业绩形成重大影响。
    (2)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收储土地虽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但通过政府主导,一方面可盘活公司的土地资产,另一方面,可按公司战略搬迁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新厂房建设和后续搬迁。
    (3)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影响
    通过收储该宗地,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满足公司扩能和整体战略搬迁的资金需求,建设新厂区,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核心制造力,从而提高公司资产的整体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
    3、交易对方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