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配股的申报材料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77号文批准,将于近日刊登《配股说明书》,现就该次配股方案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国有法人股 股东配股部分以每股0.10元的价格全部向社会公众股股东转让,社会公众股股东除可按10∶3的比例配股外,还可按10∶9的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配股价每股5.60元。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