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1997年9月26 日在证券时报第5版刊登了《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 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于1997年 10月16日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意压缩”普通股股东配售新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已承诺有偿转让其配股权,每股转让费0.10元,社会公众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以10∶9的比例认购发起人 转配部分。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60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分别为:1997年10月16日和1997年10月17日。
四、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1997年10月21日至1997年11月3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缴款地点及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1997年10月16日深交所收市后,持有华意压缩A股的 社会公众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华意配股”,代码“8404”。 在配股缴款期内,华意配股持有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不多于规定数量的配股股份,可多次申报认购。
此外,社会公众股东还可按10∶9的比例获得“华意转配”,代码 “3404”。受让发起人股配股权的股东在认购期间内,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
六、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咨询办法:
本公司证券办
电话:0798-8441771-2215
联系人:简家凤、余笑兵
大连证券公司
电话:0411-2825838 010-62020394
联系人:孙仲阳刘靖宇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