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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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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732,970,30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41,046,337.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79 元/份调整为 21.734 元/份,预留授予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8.53 元/份调整为 38.474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86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整为10.804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2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整为19.664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当出现《激励计划》“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三)”中规定的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以及“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86元/股调整为10.80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2元/股调整为19.664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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