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3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5),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计划自2021年9月10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705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21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35元/股。
截至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
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情况如下:
1、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股份占
(股) (万元) 总股本比例
黄灵谋 董事、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3日 110,000 301.9500 0.0150%
-2021年9月14日
周冠鑫 监事会主席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3日 53,900 150.4500 0.0074%
-2021年9月14日
袁华刚 董事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3日 56,100 153.9608 0.0077%
-2021年9月14日
吴迪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4日 5,900 15.6114 0.0008%
王志波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0日 5,600 15.4008 0.0008%
-2021年9月14日
杨彬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3日 5,400 15.2684 0.0007%
赵玉林 董事会秘书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0日 6,000 16.9150 0.0008%
-2021年9月13日
王晔弘 财务总监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0日 5,900 16.3809 0.0008%
-2021年9月14日
郑炎 广东双林核心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0日 5,400 15.0397 0.0007%
管理层 -2021年9月14日
梅宇 广东双林核心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10日 5,600 15.9712 0.0008%
管理层
合计 259,800 716.9482 0.0355%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截至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黄灵谋 董事、总经理 440,273 0.0601% 550,273 0.0751%
周冠鑫 监事会主席 0 0.0000% 53,900 0.0074%
袁华刚 董事 342,629 0.0468% 448,729 0.0612%
吴迪 副总经理 839,372 0.1145% 845,272 0.1154%
王志波 副总经理 122,996 0.0168% 128,596 0.0175%
杨彬 副总经理 122,996 0.0168% 128,396 0.0175%
赵玉林 董事会秘书 130,996 0.0179% 136,996 0.0187%
王晔弘 财务总监 67,734 0.0092% 73,634 0.0100%
郑炎 广东双林核心 70,283 0.0096% 75,683 0.0103%
管理层
梅宇 广东双林核心 80,313 0.0110% 85,913 0.0117%
管理层
合计 2,217,592 0.3026% 2,527,392 0.3449%
3、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将继续履行于2021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
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中的相关
承诺,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705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21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35元/股,计划自2021年9月10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