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 号华都汇 7 号综合
楼 27 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绍兰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现场会议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 占该类别有表 人 占该类别有表 人 占该类别有表
数 代表股份数 决权总股份数 数 代表股份数 决权总股份数 数 代表股份数 决权总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4 154,218,015 21.0670% 66 274,733,277 37.5301% 70 428,951,292 58.597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8项议案,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工作报告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工作报告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三:2020 年年度报告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及其摘要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四:2020 年度财务决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算报告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配预案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七:关于子公司 2021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八:关于调整公司独 总体 428,951,2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10,427,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刘兴律师、王浩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