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权激励预留权益授予日:2021年4月27日
(2)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42.177万份
(3)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2.177万股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林生物”或“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 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授予股票期权(万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份) 总数的比例 布日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黄灵谋 董事长 19.5 9.51% 0.0715%
袁华刚 董事 19.5 9.51% 0.0715%
授予股票期权(万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份) 总数的比例 布日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罗军 董事 10 4.88% 0.0367%
张华纲 董事 10 4.88% 0.0367%
朱光祖 总经理 10 4.88% 0.0367%
王志波 副总经理、财务 7 3.41% 0.0257%
总监
杨彬 副总经理 7 3.41% 0.0257%
刘仁金 副总经理 7 3.41% 0.0257%
赵玉林 董事会秘书 7 3.41% 0.0257%
核心业务骨干 84.5 41.22% 0.3100%
(32人)
预留 23.5 11.46% 0.0862%
合计(41人) 205 100% 0.75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三)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
的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黄灵谋 董事长 19.5 9.51% 0.0715%
袁华刚 董事 19.5 9.51% 0.0715%
罗军 董事 10 4.88% 0.0367%
张华纲 董事 10 4.88% 0.0367%
朱光祖 总经理 10 4.88% 0.0367%
王志波 副总经理、财务 7 3.41% 0.0257%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
的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总监
杨彬 副总经理 7 3.41% 0.0257%
刘仁金 副总经理 7 3.41% 0.0257%
赵玉林 董事会秘书 7 3.41% 0.0257%
核心业务骨干 84.5 41.22% 0.3100%
(32人)
预留 23.5 11.46% 0.0862%
合计(41人) 205 100% 0.75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不得进行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但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在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
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
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
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当期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申请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未按期申请行权的部分不可再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行权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安排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比例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