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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3 深市 派林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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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派林生物: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4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1,595,8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 亿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
购价格为人民币 33.3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9,999,984.00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99,999,984.00 元,扣除承销费 21,730,000.00 元和财务顾问费530,000.00 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 1,577,739,984.00 元,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号为 397880100100094819 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8,004.8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75,241,979.2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开户银行、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并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用于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预计投入募集
                                                      额(万元)  资金(万元)

  1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                        27,000.00      25,000.00

  2    新产品研发项目                                  44,949.90      35,00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00.00      15,000.00

  4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80,000.00      80,000.00

  5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5,000.00      5,000.00

                      合  计                          172,949.90    160,000.00

  若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用途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下属浆站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5,695.17 万元。公司募集
资金(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结余金额为 104,590.74 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4,304.83 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 285.92 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十二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1,305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置换事宜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派林生物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派林生物将不超过 3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派林生物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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