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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承和鑫”)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 8,715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
超过 2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 13,071.44 万元,本次使用8,715 万元,剩余 198,213.56 万元未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融承和鑫,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业”)和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德房地产”)、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伟嘉”)分别持有其 34%、33%、33%股权,融承和鑫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要求被资助对象满足的相关条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根据融承和鑫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照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的要求,融承和鑫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融承和鑫提供股东借款。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融承和鑫提供金额不超过 8,715 万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股东借款,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 2 号-6111

  注册资本:250,000,0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温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05T5A90M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本次借款,公司未有其他向融承和鑫提供的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与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融承和鑫的股权比例各为 34%、33%、33%。融承和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融承和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被资助对象融承和鑫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0,574.58 万元、负债总额为 26,126.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4,447.77 万元、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0.65 万元。


    5.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抵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
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1.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业名称: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王长海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2-1204(天津信隆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58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YB9T1K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停车场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天津津晋冀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恒宇国际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天津碧德房地产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碧德房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津碧德房地产按股权比例向融承和鑫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业名称: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陈锦元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西 CBD 金融
中心第 11 层 1106 号办公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CREM3F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宁夏伟嘉实际控制人为许振龙。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宁夏伟嘉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宁夏伟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宁夏伟嘉按股权比例向融承和鑫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融承和鑫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融承和鑫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 3 名;融承和鑫的董事长、
财务总监、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均由公司派出。

  3. 融承和鑫预计未来现金流入可以覆盖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 61.68 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47%。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签署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