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4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5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总额固定不变。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88,929,9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7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8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8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咨询联系人:范文
咨询电话:010-66573955
传真电话:010-66573956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