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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2 深市 金 融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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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金融街: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9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公司”)
签署了《金融街广安中心 B 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订购协议”)。在实现中信城 B 地块项目规划条件下,太平人寿公司拟购买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融街广安中心 B 地块不低于建筑面积 40,085 平米的办公楼地上楼层的
商品房及建筑面积为 5000 平方米的 80 个地下车位(其中含 70 个产权车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号)。公司累计收到购房款总计人民币 319,612,500 元。

    二、交易进展情况

    受《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 年~2035 年)》影
响,中信城 B 地块项目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地产”)协商解除中信城 B 地块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 B 地块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 号)。

    上述事实触发订购协议的解除条款。经公司与太平人寿公司友好协商,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向太平人寿公司退还了上述购房款总计人民币 319,612,500
元,并达成解约意向,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订购协议书于本协议生效当日解除。

    2.双方确认,公司应向太平人寿支付已付购房款利息。该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息期间按照太平人寿每笔款项付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各笔均计

算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止,共计人民币 76,929,922.05 元。

    3.公司需要于解除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太平人寿公司一次性支付前
述已付购房款利息。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太平人寿公司签订的《解除协议》,是基于中信城 B 地块项目规划
条件无法全部实现而触发了订购协议中非公司方责任的解除条款。公司已退还太平人寿公司已支付的预付款项本金,并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相应利息。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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