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498,437,47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2,677,739,56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4,254,904,021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3,452,258,896 元。截至 2020 年底,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2020 年度,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
秉承“注重股东现金回报”的原则,综合考虑 A 股上市房地产企业现金分
红情况和公司经营需要/财务状况,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总股本 2,988,929,9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3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896,678,97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预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动。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