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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金融街: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2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7 年开始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较为熟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其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履约服务评价情况结果合格。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合计为 398 万元,其中定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0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9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11 亿元。2019 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自 2018 年以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玮,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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