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9-03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1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099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3 08*****950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
4 08*****704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5 08*****652 北京富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6573955
传真电话:010-6657395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