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7025 债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冀水泥”或“合资公司”)47.09%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冀东水泥,证券代码:000401)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
127025)自 2021 年 3 月 18 日开市时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不停牌。
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预案,并申请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公司将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金隅集团所持有的金冀水泥 47.09%的股权,金冀水泥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主要办公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法定代表人 孔庆辉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06-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1MA097UW76T
硅酸盐水泥、熟料、混凝土、砂石骨料、干粉砂浆的制造
销售及相关建材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塑
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
经营范围 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不含民用散煤、无储
存);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技术进出
口;石灰石销售;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治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冀东水泥 211,640 52.91%
金隅集团 188,360 47.09%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金隅集团,金隅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曾劲
注册资本 1,067,777.1134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3952840Y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
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
经营范围 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 2006 年 04 月 05 日前为内资企业,于 2006 年 04
月 05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交易意向性文件
金隅集团已与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双方初步筹划,由冀东水泥采取向金隅集团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
购买金隅集团持有的金冀水泥 47.09%的股权;
2. 双方同意,就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案、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作
价、发股价格等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3. 双方同意尽快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积极给予另一
方以必要的配合,尽各自最大努力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4. 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关于本次交易的初步合作意向,双方关于本次
交易的具体事项、安排及双方各自的具体权利、义务、责任等以
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5.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书面终止本意向书。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