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0401 证劵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1-02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获准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2
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
展”)的通知:冀东发展已于2011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冀东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218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冀
东发展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7,764,037
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502,385,997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41.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