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0—5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2月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同志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的唐山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四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目前我国混凝土行业发展暂不成熟、区域发展差异较大,作为上市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经营风险,同时,亦是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将持有的唐山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湖南盾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吉林市冀东水泥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及陕西冀东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上述四家公司合称为“四家公司”)转让给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投资公司”)(此次交易以下简称“股权转让”)。转让价格待对四家公司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后协商确定(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在股权转让实际实施完毕之前,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将四家公司股权依法委托给混凝土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由混凝土投资公司代表公司对四家公司行使除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鉴于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增光、于九洲、于宝池、王晓华、秦国勖、刘臣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经独立董事表决,该项决议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