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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08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0-5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与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公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投资公司”)在唐山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唐山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湖南盾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吉林市冀东水泥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及陕西冀东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上述四家公司合称为“四家公司”)转让给混凝土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实际实施完毕之前,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将四家公司股权依法委托给混凝土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由混凝土投资公司代表公司对四家公司行使除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持有混凝土投资公司51%的股权,公司持有混凝土投资公司另外4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次会议审议表决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全部同意该项交易。
    同时,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号:130200000051957
    成立时间:2009年4月7日
    住所:唐山路南区新华东道15号
    注册资本:98,100万元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的资本运营方式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建材产品、石料及混凝土用砂、运输行业进行非金融性投资。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08,218万元,营业收入为48,261万元,净利润为782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持有混凝土投资公司51%的股权,公司持有混凝土投资公司另外49%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唐山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号:130221000015440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8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注册资本:35,000千元
    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砂浆生产销售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5月18日);厂房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砂石料购销。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8,825万元,营业收入为25,847万元,净利润为2,865万元。
    2、陕西冀东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宗山注册号:610000100251781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4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
    注册资本:100,000千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与运输机械租赁;技术咨询服务;沙石料购销。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9,92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1万元。
    3、湖南盾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继成
    注册号:430100000100883
    成立时间:2004年4月27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注册资本:60,000千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预拌沙浆的生产、销售;混凝土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加工、生产、销售;混凝土构件加工及机械设备的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799万元,营业收入为2,694万元,净利润为-620万元。
    4、吉林市冀东水泥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杰
    注册号:220200000050696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8日
    住所:吉林市昌邑区
    注册资本:15,880千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搅拌;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经销;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泵车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6日)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624万元,营业收入为2,531万元,净利润为92万元。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依法经过审计、评估后协商定价(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并将通过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五、交易协议情况
    2010年12月7日公司与混凝土投资公司在唐山签订了《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待评估、审计工作结束并约定转让价格等其他相关事项后,公司与混凝土投资公司将另行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
    ① 协议主体: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人)及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公司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人)。
    ② 标的股权:转让人持有的四家公司股权。
    ③ 转让价款:转让人及受让人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依法经过审计、评估后协商定价,并将通过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④ 支付方式:转让人及受让人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将通过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
    (2)股权托管
    ① 托管内容:由受让人代表转让人作为四家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② 权利限制:转让人授予受让人行使的股东权利仅限于四家公司股权之所有权、收益权及处置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四家公司股权之所有权、收益权及处置权仍由转让人享有和行使。
    ③ 委托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人根据四家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关闭、歇(停)业或清算四家公司,消灭四家公司的法人资格时止,或至转让人与受让人依法签订并履行完毕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依法取得四家公司股权,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四家公司股权时止。
    ④ 委托费用:转让人无需向受让人支付任何委托费用。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委托费用另行约定,进行适当调整。⑤ 管理评估:转让人将委派一名监管员至受让人,对四家公司的权益进行监管。转让人有权根据四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对受让人的股权托管行为的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在股权转让实际实施完毕之前,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将四家公司股权依法委托给混凝土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由混凝土投资公司代表公司对四家公司行使除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我国混凝土行业发展暂不成熟、区域发展差异较大,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经营风险,同时,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关联人混凝土投资公司关联交易为15.02万元。根据框架协议,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依法经过审计、评估后协商定价(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并将通过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故关联交易总额待评估、审计后方能确认。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其提出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