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66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92.4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下称“本次注销”),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12,397,096元减少至人民币8,690,473,0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