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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美的集团: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4月2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2.02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02元/股
调整为50.43元/股,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18万份。

  公司原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0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02万份。2020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5、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0.43元/股调整为48.8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02万份调整为5966.3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30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022.30万份股票期权。

    6、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的议案》,同意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103,990 份股票期权,并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8.86 元/股调整为 47.19 元/股,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9,440,000 份调整为 44,200,200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 1,237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3 年 6 月 4 日止)可行权共 15,490,200 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55,20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47.19 元/股调整为 44.69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8,680,000 份调整为 20,867,916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 1,047 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止)可行权共 20,867,916 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

激励对象共 1,047 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止)可
行权共 20,867,916 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 4 名激励对象赵柯杰、邓超毅、陈万涛、DEGUCHIYUKIHIKO 分别持有的 10、8000、5187、6000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共 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73,197 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七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4 日,本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共 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73,197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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