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4)第 10017 号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7,326,161,000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719,633,000 元,减去已分配的 17,144,264,000 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 27,901,530,000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6,968,950,724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8,558,888 股)的股本总额 6,920,391,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761,175,508 元,约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61.57%,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