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年8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修订说
明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根据公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实际
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 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 情况修
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官、首席技术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 订
秘书。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根据公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司实际
或解聘。 或解聘。 情况修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 订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官 公司设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官
各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和首席技术官各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 或解聘。
官、首席人才官、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首席人才官、首席技术官、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