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主行权模式下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告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并通过考核的1,237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 15,490,200 份股票期权。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正式开始行权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8 日。
本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的期权代码:037096;期权简称:美的 JLC8。
一、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20 年 4 月 28 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 1,4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26 万份股票期
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2.02 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5 日,本次授予的行
权价格由 52.02 元/股调整为 50.43 元/股,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
将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425 名变更为 1,423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6,526
万份调整为 6,518 万份。
公司原拟向 1,4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26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 5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
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425 名变更为 1,420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6,526
万份调整为 6,502 万份。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5,159,32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31,190,961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5、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0.43 元/股调整为 48.86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02 万份调整为 5966.3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 130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
至 2022 年 6 月 3 日止)可行权共 1,022.30 万份股票期权。
6、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103,990 份股票期权,并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8.86元/股调整为 47.19 元/股,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9,440,000 份调整为 44,200,200 份。
二、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董事会对于行权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序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
号 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股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只有在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3 前一年度考核得分在 B 级及以上,及其所在经营单位考 均合格,且所在经营单位
评不是“较差”,方能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 2021 年度考评不属于“较
差”
4 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
2019-2020 年度的平均水平。 表一
附表一:
业绩指标 2019-2020 年平均值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25,717,096 28,573,650
3、行权期间
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
4、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类型 人数 第七期第二个行权期行 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第
权数量(份) 七期期权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500 6,266,400 26.58%
制造人员 222 2,686,200 26.65%
品质人员 73 937,500 27.25%
其他业务骨干 442 5,600,100 28.48%
合计 1,237 15,490,200 27.29%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共 1,237 人,合计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5,490,200 份,可行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
5、行权比例
本次行权比例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 27.29%。
6、行权价格
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为 47.19 元/股。若在行权
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禁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在离任信息申报之日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