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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4 月 28 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 1,4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26 万份股票期
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2.02 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5 日,本次授予的

行权价格由 52.02 元/股调整为 50.43 元/股,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
将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425 名变更为 1,423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6,526
万份调整为 6,518 万份。

    公司原拟向 1,4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26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 5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
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425 名变更为 1,420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6,526
万份调整为 6,502 万份。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
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13,968,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5847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6月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 6 月 2 日。

    5、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0.43 元/股调整为 48.8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6502 万份调整为 5966.3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 130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
至 2022 年 6 月 3 日止)可行权共 1,022.30 万份股票期权。


    6、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 103,99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8.86 元/股调整为47.19 元/股。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前,激励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1、共有 86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86 名激励对象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3,134,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共有 349 人因所在单位 2020 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合格”、“一般”
或“较差”,依据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34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1,477,8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3、共有 25 人因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依据公司《第七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394,0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4、共有 2 人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所调减的共 26,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5、共有 6 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208,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9,440,000 份调整为 44,200,200 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分配期权数量  占现有激励对象  占公司现有总股
      类型            人数        (份)      获授第七期期权    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506        18,116,400        40.99%          0.26%

    制造人员          231        7,866,200        17.80%          0.11%

    品质人员          76        2,727,500        6.17%          0.04%

  其他业务骨干        449        15,490,100        35.05%          0.22%

      合计          1,262      44,200,200        100.00%        0.63%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86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3,134,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349名所在单位 2021 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1,477,8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25 名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394,0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2 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 26,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6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208,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9,440,000 份调整为 44,200,200 份。

  2、公司本次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86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3,134,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349 名所在单位 2021 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1,477,8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25 名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394,0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 2 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 26,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6 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208,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9,440,000 份调整为 44,200,200 份。

  调整后的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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