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年2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修订说
明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根据公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实际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及 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官、 情况修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订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根据公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司实际
解聘。 解聘。 情况修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订
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设首席财务官一名,由董事会 公司设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官各
聘任或解聘。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首席人才官、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
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