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 44.28 元/股
3、可行权份数:100.025 万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6,208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
次向 1,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8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 7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7.54 元/股。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
股本 6,584,022,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4、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7
日,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2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7.54 元/股调整为 56.34 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 1,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2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
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的激励对象由 1,330 名变更为 1,328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5,452 万份调整为 5,442
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同意公司向
10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54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47.17 元/
股。
公司原拟向 10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54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
完成前 2 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 1 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 100 名变更为 97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554 万份调整为 534 万份。
6、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565,827,6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3962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
7、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56.34 元/股调整为 55.04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7.17 元/股调整为 45.87 元/股。
8、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5442 万份调整为4210.175 万份。
9、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1,044 人,其在
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1,024.175 万份股票
期权。
10、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534 万份调整为 427.025 万份。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号 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2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只有在前一 2019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3
年度考核得分在 B 级及以上,及其所在经营单位考评不 均合格,且所在经营单位
是“较差”,方能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 考评不属于“较差”
行权前一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
4
于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表一
附表一:
业绩指标 2015-2017 年平均值 2016-2018 年平均值 2018 年 2019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891,590 17,399,608 20,230,779 24,211,222
净利润(千元)
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详细名单
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第五期预留授予第一个 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第
类型 人数
行权期行权数量(万份) 五期期权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7 12.8 23.70%
制造人员 1 0.65 16.25%
其他业务骨干 66 86.575 24.46%
合计 74 100.025 24.28%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4.28 元/股。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
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
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行权方式: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
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
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
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5、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